——临漳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长苏纯优
中国传媒联盟 讯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目标。建立社会治理体系、加强社会治理工作、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习近平同志指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这一重要指示为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今年年初,临漳县委县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旨在紧紧围绕实现城乡“社会程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这一总体目标,始终遵循“服务为先、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强基固本、系统推进”的工作原则,建立完善“便民服务、矛盾调处、村民自治、教育引导、治安防控、安全防范、社会保障、党员干部管理”八大治理体系,着力解决社会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全县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临漳科学跨越、绿色崛起营造更加优良的环境。纵观这八大体系,无一不与司法行政工作息息相关。那么,司法行政机关在这八大体系建设中,应如何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呢? 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临漳”建设 要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六五”普法规划》,在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上下功夫,努力提升全县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在全县形成干事创业守法、维护权益靠法、信法不信访的浓厚氛围。 一要突出重点对象,进一步深化“法律八进”活动。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和机关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建设“法治政府”、“效能政府”相结合,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维护稳定的能力。以“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活动为载体,有针对性地对城乡居民开展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化解居民矛盾,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提升法律宣传的实效。以“法律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经常性组织律师、法官、检察官、交警到全县各中小学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举办法制主题班会,开展“法在身边”、“我身边的法律故事”等征文比赛等活动,使全县青少年从小树立“法”的意识。以“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市场”活动为载体,加大对经济发展、劳动社保、合同契约、知识产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工作,推动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守法,使企业的决策者、管理者和广大职工自觉运用法律手段处理企业的改革、改制及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涉法事务,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要加强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要以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管理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学法用法示范家庭”等创建活动,“六五”普法期间,全县法治创建面要达到90%以上,合格率达到50%以上,夯实法治临漳基础。 三要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丰富法治文化载体上求突破。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要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商贸区设置10块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在14个乡镇、86个重点村设置100个法治文化宣传墙,利用“农村书屋”设置425个法治图书角,组建“法治临漳QQ群”,吸引千余名网友参加,宣传交流法治文化。丰富法治文化载体。在县报《临漳通讯》开辟“举案说法”、在县电视台开办“律师说法”专题栏目,创办临漳司法行政网并与临漳法院网、临漳公安网、临漳检察院网相互链接,形成“舆论全覆盖、政法各部门相互支撑”的法治文化传播态势。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法治文化研讨会等运行机制,定期商讨法治文化建设重点工作;建立法治文化乡镇、村创建机制,示范工作激励机制,培育示范点、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注重法治文化产品开发。组织编写《临漳县“六五”普法系列丛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农民学法用法读本》和《法治漫画选编》等普法教材,组织开展法治对联、书法作品征集活动,组建法治文化宣传队,深入乡村、企业开展法治文化汇演,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全民法律素质。 二、紧紧围绕临漳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要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注重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示精神,充分整合司法行政资源,组建临漳县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共同打造“服务一站式、管理一家人、办事一条龙”和“统一接待、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的综合法律服务功能。同时,依托基层司法所,整合乡(镇)综合法律服务站,在村级积极推行“一村一名法律顾问”制度,织密法律服务网络,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一是拓展法律顾问团工作。除对政府部门和乡(镇)规范化文件制发、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等方面把好法律关外,法律顾问团还要为政府调结构、转方式等宏观经济调控提供法律服务,做到“政府管理到那里,法律服务就前沿到那里”,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撑。二是建立长效陪访机制,主动化解信访案件。律师和法律服务服务工作者在参与县乡领导接访、下访陪访方面,要形成一种对接式、随访性、常态化的长效机制,引导上访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为领导解决信访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要积极参加信访问题评议会,协助领导解决信访问题。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围绕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要进一步深化“服务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基层行”活动,按照“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要求,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宽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要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政法机关刑事法律援助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积极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使群众信服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办理的每一例援助案件,切实让弱势群体感受到“公正有预期”。四是切实提高公证公信力。要以加强公证三化建设为主线,将公证服务渗透于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认真组织实施“公证发展年”和“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优化执业环境,拓展服务领域,进一步完善以质量控制为核心的公证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公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的质量。五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管理。要切实加强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管理,加强其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有信仰、有作为、有品行、有能力”的法律服务队伍。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四条纪律”、“五条禁令”,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 三、积极构建矛盾纠纷排调体系,推进平安临漳建设 要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联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健全矛盾纠纷排调工作机制。 一是大力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乡(镇)、村(居)调解组织,开展对民调主任和星级调解员的轮训,大力开展乡(镇)、村居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并逐步实现“四落实、六规范”,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六进”活动,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夯实社会维稳的第一道防线。要重点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协调机制、专业咨询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调解协议书履行保障机制,更好地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重大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 二是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形成分工合理、责任明确、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社会矛盾调处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发现矛盾纠纷隐患后,村级调委会要主动介入,解决不了的要上报到乡(镇),由乡(镇)召集相关部门介入,进行行政调解,行政调解仍然解决不了的,由基层法庭进入诉讼程序。通过有序衔接,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之路,确保群众反映利益诉求渠道畅通,解决到位。以此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编辑:梦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