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 讯:日前,方城县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求,出台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意义的《方城县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办法(试行)》。《办法》共七章25条,在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创新创业支持、工作生活待遇、服务保障等方面完善提升,迈出了历史性的一大步,形成了较完备的人才政策体系。 《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7类:1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相当层次的人才;2类,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当层次的人才;3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当层次的人才;4类,在国外学习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海归人员和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到国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一年以上的海归人员;5类,普通高校本科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当层次的人才;6类,特别急需的教育、卫生、农学类本科二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7类,急需紧缺、对社会贡献较大、在某些方面具有特殊才能或特别贡献的“专才”。 在政治待遇方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在方城做出突出贡献且表现优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规定的,在推选“两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评选拔尖人才、先进工作者等方面优先考虑。试用期满合格后纳入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和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在经济待遇方面。1类,试用期满合格后享受副部级经济待遇;2类,试用期满合格后享受正科级经济待遇;3类,试用期满合格后享受副科级经济待遇;4类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试用期满合格后分别享受副科、正科、副处级经济待遇。 在安家补贴方面。1类,给予15万元安家费,签订劳动合同三年内按1:1:1的比例发放;2类,给予10万元安家费,签订劳动合同三年内按2:3:5的比例发放;3类,给予3万元安家费,签订劳动合同三年内按1:1:1的比例发放;4类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分别给予3万、10万、12万元安家费,签订劳动合同三年内分别按1:1:1,2:3:5,1:1:1的比例发放。试用期满且第一年年度考核达到合格等次的,年底按规定比例分批发放。同一名人才,涉及不同层次时,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夫妻双方均符合标准,按照补贴标准高的一方全额、另一方减半计发。 在生活补贴方面。引进人才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其中,1类每月10000元,2类每月2000元,3类每月1500元,4类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每月分别1500元、2000元、2500元,5类每月1000元,每年年底集中一次性发放。 在医疗保障方面。引进的1类人才,参照享受河南省一级保健对象医疗保障待遇(特殊人才待遇);2类人才和4类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参照享受南阳市副处级领导干部医疗保障待遇。1、2、3、4类人才在享受一般医疗待遇基础上,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提供优诊服务。 对建站成功的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对新建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给予每站20—30万元资金补助;现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进站开展科研活动,每进站1名博士后给予5万元经费资助;被评为优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的给予5万元奖励。 方城县委宣传部 张栋察 中国传媒联盟 纠错QQ:2230587892 (责任编辑:梦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