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响应下,除以下规定的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学校校园限制措施外,户外环境原则上可不佩戴口罩,或根据自身状况决定, 以下人群和场所,需要继续坚持戴口罩↓ 一、重点人群,具体如下: 1.新冠肺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康复期出院病人,以及从入境至隔离期满的入境人员。 2.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对象及其共同生活的家人。 3.出现发热、咳嗽、咽痛、鼻塞等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或与上述人员接触的人员。 4.孕产妇,儿童,65岁以上的老人患有慢性基础疾病,抵抗低并需要前往公共场所的人员。 5.赴医院就诊或陪同他人赴医院,以及探望病人的人员。 6.看护老人,婴幼儿和长期卧床人员的家庭护理人员。 7.医疗卫生、安保执法、公共服务等频繁接触不同人群的工作人员。 8.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或公用电梯的人员。 二、重点场所,具体如下: 1.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人员密集区域。 2.汽车站,地铁站,火车站,机场等公共交通场所。 3.商超、宾馆、批发市场,银行网点,业务大厅,餐饮行业,美容美发等商业服务场所。 4.展览馆,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服务场所。 5.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相关特殊场所。 6.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办公区域,公共场所,生产作业区域。 7.与不了解健康人员接触距离小于1米的任何环境或场所。 三、学校校园。具体如下: 1.教室内的授课教师和听课学生。 2.校园内教职员工,含后勤保障保洁安保人员。 3.进入校园内的外来访客。 二级响应下,除以上规定的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学校校园限制措施外,户外环境原则上可不佩戴口罩,或根据自身状况决定,口罩在弄湿弄脏时要及时更换,废弃口罩不可随意乱扔,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