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讯(肖珍清 梁力 特约记者 赵银熙 文/图)准载29人,实载43人,超员率达48.28%。日前,四川省绵阳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查获一起客运车辆严重超员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车辆所属客运公司负责人均被依法顶格处罚。 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错时错位开展对各种客运车辆查控,全力遏制辖区客运车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日前,该大队民警按照大队统一安排部署,在国道“108线”红星美凯龙路口设立检查点,对过往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时,一辆号牌为川B725XX的公路客运车辆向检查点驶来,该车在临近检查点时车速突然变得非常缓慢,民警立即上前指挥该车靠边停放接受检查时,发现车厢内不仅座位上坐满了乘客,而且车辆过道上也蹲满了乘客。在对车内人数进行清点后发现,该车准载29人,实载43人,超员率达48.28%。,随后民警将该车扣留,并将驾驶员何某金带至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过民警进一步了解,驾驶员何某金一大早从梓潼黎雅发车,是该线路的第一班客运车,当天车队休班,排班车辆少,何某金认为自己发的是第一班车,时间早,应该可以错过交警检查,便一路揽客,有客即停,从出发到被民警查获时,已9次上客直至多达43人。 因驾驶员何某金驾驶营运客车严重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数项规定,何某金将临面顶格罚款处罚并记12分,驾驶证将被降级处理。同时,由于该车辆所属公司其它车辆在2019年8月因超员曾被公安机关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将依法依规对该车所属公司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海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