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福建】讯:5月23日,晋江警方在永和镇马坪村捣毁一个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窝点,现场查获假冒“耐克”、“阿迪达斯”、“JORDAN”及“斐乐”商标品牌运动服装10251件(其中“耐克”商标品牌货号8063运动长裤4435件,“阿迪达斯”商标品牌货号1073运动长裤1185件,“阿迪达斯”商标品牌运动长裤1143件,“耐克”商标品牌运动短裤2600件,“斐乐”商标品牌货号8006运动长裤408件,“JORDAN”商标品牌运动短裤480件,涉案价值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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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是今年已经68岁的老汉林某庄。林老汉坦言自己赚取利润微薄,没想到却触犯了法律,后悔当初没有听从儿女们的建议劝阻,为自己不懂法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目前,林某庄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晋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本网与晋江公安经侦大队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人人平等,不会因为不懂法而网开一面,希望各界群众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黄友恭 张金坛 吴尉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