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终结“扶不扶”的争论
时间:2017-05-22 15:58:36 来源:大众生活报
公证处副主任蒋炜正在与“清泉”进行交流 中国传媒联盟 据 大众生活报 讯 5月22日,重庆市涪陵区一知名网友“清泉”到涪陵公证处想办理一个公证——“救人免责”来终结“扶不扶”的争论。“清泉”说如果公证办理成功可以打消公众心中的疑虑,让见义勇为者不再有后顾之忧。 22日上午9:30分,记者跟随“清泉”来到重庆市涪陵公证处,公证处副主任蒋炜热情接待了“清泉”,听完“清泉”的讲述后,他说,《民法总则》里面有一个规定大概意思就是说:“有人来主动帮助你,造成了你的损失帮助你的人不会承担任何责任”。你这个老人倒了“扶不扶”的问题是道德层面上的问题,没有硬性的法律规定,只是道德层面上受到谴责。这个需要办理一个公证的话等我们接下来讨论研究后给你具体的回复。
“清泉”来到重庆市涪陵公证处 据了解,近年来,“扶不扶”的问题一再成为社会舆论热点,正凸显出人们心中的道德焦虑。遇到行人摔倒,主动上前扶一把、帮一下这是人的本能,也是社会所倡导的文明行为。但是,一些地方发生的“救人者反被讹诈”的事件,让不少人在面对类似情形时不敢伸出援手。 “我承诺:参加集体活动或在街上、乡村的任何地方,因病摔倒或被人撞倒,不论谁扶起我帮我摆脱困境,我都会很感激,不会讹诈扶我的人,即使是扶我者不小心撞倒我,造成重大伤害,只要能及时送我到医院,我也不会让(她)赔偿医疗费!空口无凭,公证处做证!”这是重庆市涪陵区一知名网友“清泉”在2017年5月15日发在朋友圈和当地网络问政平台咨询能否办理公证的一个承诺。
网友“清泉”发的朋友圈截图 “清泉”告诉记者,他今年61岁,近年来,老人摔倒不敢扶,中、青年外出游玩不敢要老人同行,为什么?怕老人及家属讹诈好心人啊!其实,真的讹诈人的只是极少数个别人。但是,一颗耗子屎搞坏一锅汤,现在老人倒地真还没几个人敢去扶,更不敢送到医院,偶尔有人扶起摔倒的老人就会成为新闻,戴上最美的桂冠!这社会怎么啦?难道每个人都是铁石心肠? 为改变这种现象,恢复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必须从制度层面着手解决,不但要严惩丧尽天良的讹诈人,也要让做好事的人无后顾之忧! 于是,“清泉”便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和当地网络问政平台发帖咨询,希望公证处能办理此公证,继续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弘扬民族传统美德。 “清泉”还建议:在办理公证后的老年人的胸前佩戴有编号的胸章,就如同某单位佩戴的有工号的工作牌一样,如果这个戴胸章的老人摔倒,好心人就会毫无顾虑去扶他,这样就是为了给好心人免责。
当地网络问政平台司法局的回复截图 5月19日,“清泉”的这一建议得到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的受理,回复称:“涪陵区司法局与涪陵公证处进行了沟通分析,只要声明人内容不违背法律法规要求,可以进行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