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客商失约 30多万斤南瓜要烂了
永寿县永太镇政府:如协商督促无果将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中国传媒联盟 据 新华法治网 讯:南瓜成熟了,可签了协议的客商却迟迟没有按照约定前来收购,永寿县永太镇的20多户村民只能眼睁睁看着30多万斤南瓜慢慢烂在自己手里。
“大部分南瓜都烂了”
1月5日中午12时许,永寿县永太镇邵村,村民李中兴揭开自家门前小山一样的玉米秸秆堆,再掀起一层塑料布,放在下面的南瓜便露了出来。条状的南瓜呈现绿色或黄色,长度约50厘米左右。随手翻看,里面一些南瓜已经烂了,露出红色的瓜瓤。这个小山一样的南瓜堆有两万多斤,是李中兴家今年4亩地的收成。而像他这种情况,在邵村和卢庄、保家沟等村还有很多。
“大部分南瓜都烂了,现在最多能挑出三分之一好瓜。”李中兴说,尽管盖了玉米秸秆和塑料布,但是因天气寒冷,大部分南瓜还是被冻坏烂掉了。
李中兴说,当初是村委会引进的这个种植项目,合同也是村委会签的,但是村干部没有强迫村民种植,只是引导和鼓励。另外,政府每亩地还给补助300元,而客商则承诺每斤最低2毛钱收购,高的话可以出到4毛多。很多村民种植,主要还是看中了客商最低价收购的承诺。
李中兴说,南瓜种子是合作社提供给村委会统一发放的,“2013年南瓜的销售还不错,一亩地可以卖到2000多元,就算按最低价卖也比种粮食划算多了。可现在南瓜都收回来两个多月了,也没看见合作社的人来过。”
还有30多万斤南瓜滞销
永寿县永太镇镇长贺文渊介绍,2014年3月份,永太镇邵村、卢庄、保家沟、车村等4个村子的23户村民与安徽籍客商王某签订了回收合同,共种植南瓜170亩。合作模式是王某为种植户垫付每亩120元籽种费,南瓜成熟后王某负责收购,每斤价格不低于0.2元。此外,永太镇也将种植南瓜列为当年的产业扶贫项目,邵村、保家沟的南瓜种植户可以享受每亩300元的产业扶持补助。但2014年全国南瓜丰收,广西、湖北等省份的南瓜种植面积大幅增加,南瓜价格持续走低。王某在永寿县多地签订类似购销合同,南瓜种植面积上千亩,南瓜成熟时已经没有经济能力履行合同,镇上和村里多次督促其收购未果。
贺文渊说,2014年全镇共产南瓜55万余斤,除自行销售20多万斤外,目前还有30多万斤滞销。为了减轻村民因为滞销带来的经济损失,镇政府一方面继续督促客商及时履行合约,通过相关政策补贴种植户,另一方面多方拓宽销售渠道,利用节前销售旺季主动出击,在周边城市的大型蔬菜市场为村民寻找销路。
必要时将起诉客商
保家沟村种植了60亩南瓜,保家沟村支书张小明的弟弟一个人就种了十几亩。“客商不可能过来了。”张小明说,南瓜成熟后,他曾给客商王某打过电话,对方称市场行情不太好,让他们先保存,之后便没了音讯。
张小明提供的南瓜种植协议显示,保家沟村与客商王某的永寿县绿寿种养专业合作社就南瓜生产销售达成协议,南瓜收购保护价每斤0.2元。违约责任里明确规定,“未经合作社同意,村民不得将优质南瓜销售给他人。”
5日下午2时许,镇上一名工作人员拨通客商王某的电话,对方称自己正在外地建瓜窖,建好就过来收购。听到这话,一旁的张小明苦笑着说,“等到他的瓜窖建好了,村民手里的南瓜也就全部烂掉了。”
“实在不行,我们就采取法律手段。”贺文渊说,现在其他乡镇已经有村民将客商王某起诉到法院,如果协商督促仍然没有结果,必要时他们会动员村民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华商报记者 马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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