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福建】讯:“今天我又没喝酒,怎么可能酒驾?”、“隔夜酒”也算酒驾吗?大货车驾驶员冯某面对执勤民警时一脸疑惑。
据悉,刚开始冯某坚称清晨并没喝过酒,后来回想起酒是酒在前天晚上喝的,早晨起来感觉比较清醒就开车上路了。原来是“隔夜酒”惹的祸,此时冯某也懊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冯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处十五日行政拘留, 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本网与交警提醒:因个人体质不同,分解酒精能力比较弱的司机一定要节制饮酒、谨慎驾驶,为了家人和他人的安全,过量饮酒后一定要充分休息,切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黄友恭 白荣辉 杨晓旋 报道) (责任编辑:海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