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福建】讯:记者8日从晋江市“低慢小”目标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福建省政府日前发布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行政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6月1日起至9月30日,未经依法批准,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不得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空飘物;拥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依法申报飞行计划和空域,不得擅自飞行。 据介绍,此举是为了确保今年在福建省举办的重大国际性活动顺利进行。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必要时,依法查封、扣押相关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根据《决定》,公安机关将会同民航、气象、体育、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工商、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对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登记。晋江市公安局副局长曾朝阳介绍,相关单位或个人可持单位证明或个人身份证,设备说明书等相关材料到辖区派出所登记备案。按照《决定》,晋江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升放时,可通过书面或信函两种方式向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申请。 《决定》中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具体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小型以下无人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也即俗称的“低空、慢速、小目标”(简称“低慢小”目标)。晋江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局已登记管控的“低慢小”目标共的计33条,登记列管的“无人机”航空器共34架。 此外,为贯彻落实《决定》,晋江市公安局出台了相应举报奖励办法,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凡举报“低慢小”、“黑飞”等行为,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处罚的,每起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电话:110、0595-82030096。(黄友恭 庄凌龙 陈新艺 报道) 中国传媒联盟 纠错QQ/微信:2230587892 (责任编辑:海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