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福建 讯:12月2日上午9点整,厦门市警方在市文化艺术中心东广场举行主题宣传大型广场活动。现场为“2016年度厦门市交通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进行颁奖,并公布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伴我行”征文获奖名单。届时,“中国好交警”候选人邱等勇、“中国好司机”候选人邓贵丽将亲临现场,与市民“面对面”。
此外,还准备了一系列精彩有趣的互动环节,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竞答,在寓教于乐中提升市民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同期,厦门市各区警方也行动了起来,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
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
今天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良好氛围,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司法部、国家安全监管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以“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2016年厦门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广场宣传活动,这是我们的行动,目的是强化各部门、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职责意识,使大家真正参与文明交通创建,共同打造平安厦门,建设美丽厦门。
出席今天广场宣传活动的领导有: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叶重耕,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主任黄鹤麟,市教育局副局长郭献文,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工委副书记陈克俭,市交通运输局党工委副书记张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忠全,市安监局一处处长朱智杰,市司法局调研员周文安,市大交通管理办公室运输协调组组长何天来,厦门广电集团广播中心副主任宋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调研员黄海兵。参加今天广场宣传活动的还有我市交通民警和协警代表、客运企业驾驶人代表、义务交警队员代表、文明交通志愿者代表、新训驾驶人代表、107车友代表和省市新闻媒体记者朋友500多人。
去年5月10日组建的厦门市“义务交警队”正是一支富有满满正能量的志愿者队伍,这支队伍,至今已发展到在册队员1868人、待审队员1220人,这支队伍,传递出的是无私奉献的精神,优秀队员不断涌现,为激励队伍,由各队推荐,评选出10位“2016年交通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湖里交警大队精心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12月2日下午15时,大队在湖里万达广场举办了以“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湖里区道安办、文明办、教育局、经信局、交通局、安监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同志、运输企业代表、义务交警队员等20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活动在湖里义务交警队员交警手势操表演《红灯停绿灯行》中拉开序幕,通过现场播放“122”主题宣传片、现场答疑解惑、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有奖竞答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主题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湖里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济生宣读了《湖里区2016年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竞赛优胜单位和义务交警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决定》,并给获奖的5家优胜企业和10名优秀义务交警进行了颁奖。
思明交警携手多部门开展主题交通活动!
思明交警辖区各中队积极动员,迅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1月29日上午,思明交警筼筜中队民警前往湖滨中学、滨东小学、外国语附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与师生共同学习如何遵守交通规则。
11月29日,思明交警莲前中队民警走访鑫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舫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要求单位负责人普及到每位客运车辆驾驶员。
12月1日上午,思明交警碧山中队前往演武二小,进行交通指挥手势教学,与现场学生互动,普及交通知识。
交通安全伴我行!同安区第五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走进工业社区!
此次活动以“交通安全伴我行”为主题,由同安区委文明办、同安公安分局、同安区道交办、同安工业集中区管委办、新民镇政府、同安区教育局、同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主办。
同安区政府党组成员林进柱、同安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建强先后为为本次活动致辞,号召更多的市民参与到文明交通的行动中,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翔安区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人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12月2日上午,由翔安区道安办、区文明办、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联合主办,区教育局、司法局、交通局、农林水利局、安监局、南洋学院协办,以“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在翔安区洪钟大道南洋学院门口隆重举行。区党组成员李德才、区公安分局调研员郭建团及区道安办各成员单位领导,渣土车协会、两客一危企业、公交公司、义务交警队、区德孝教育研究会、高校师生代表,共计500余人,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表彰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先进个人、好司机、好协警、优秀义务交警队员、优秀志愿者,形式多样的文艺表演,交通安全知识竞答,交通安全知识咨询,典型案例展板宣传等方式,为广大群众朋友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增强了广大群众朋友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自身安全意识。
根据上级公安部门要求,12月5日(下周一)起厦门交警网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平台必须使用车主本人驾驶证方可处理记分交通违法记录,也就是要求同人同车,另外单起处理违法分数提升为6分,累计提升为11分,规则与公安部在线平台一致。如有车主与驾驶人不一致的情况,须到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请大家知悉。
12月5日起,车主在厦门交警网处理记分交通违法记录时需符合以下条件:
1、车主本人,即扣分的驾驶证姓名和车主姓名要一样,单位车辆不能处理;
2、罚款金额要为200块以下,含200块,也包括不罚款的;
3、单起扣分为0、1、2、3、6分,且驾驶证处理后不超过11分。
4、必须为厦门核发的驾驶证和闽D车辆。
5、不能为营运车辆,包括出租客运、旅游客运、公交客运、公路客运以及货运、危化车、校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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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梦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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