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福建】讯:1月15日,晋江市交警一中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摩托车加装遮阳伞违法行为。当天,共查获摩托车加装遮阳伞违法行为30多起,对于被收缴的遮阳伞将被集中销毁,驾驶员罚款200元外,车辆一律扣7天。
整治行动刚开始,民警就在晋江市和平中路阳光灯控路口查获了一部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该部摩托车驾驶员不仅在摩托车上加装遮阳伞,还私自改装了摩托车车前大灯。据执勤民警介绍说,这样擅自改变车辆外观的行为不仅违法也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安装遮阳伞极易导致摩托车重心偏离,破坏摩托车平衡度,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改装车前大灯,亮度增强,容易造成对向来车驾驶员瞬间“眼盲”,引发交通事故。
当天,晋江市交警一中队在大剧院灯控路口、阳光路灯控路口、万达灯控路口等设卡,共查获30多起加装遮阳伞、6起私自改装车前大灯的违法行为。本网与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为了自身的交通安全不要乘坐非法营运的“摩的”,特别是加装遮阳伞等安全隐患大的摩托车。(黄友恭 蒋巧玲 丁志辉 吴金坤 报道) 中国传媒联盟 纠错QQ:2230587892 (责任编辑:梦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