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福建 讯:驾驶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是扰乱交通秩序、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因此也是警方重点管理的对象。今年8月份以来,市交警支队推广应用公交车、救护车安装移动监控抓拍项目,陆续在全市15条线路的150部公交车和30部救护车上,安装移动监控抓拍设备180套,用于查处占用公交车站违法停车、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到目前为止,180套设备已全部投入使用。该项目是对警方现场、非现场查处交通违法等交通管理手段的一种有效补充。 去年9月份,厦门交警推出交通违法流动抓拍取证管理模式,即安装有监控设备的机动车进行路面动态巡逻,对违法变更车道、调头、加塞、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志标线等动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况拍摄取证。运行以来,采用流动抓拍取证模式查处车辆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规调头、不按规定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13万余起,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指数、通行效率甚至舒适程度都起了很好的作用。因此,为保证公交优先,提高公共交通运行效率,依法保障执行任务的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的优先通行权,畅通生命通道,今年警方对交通违法流动抓拍取证模式延伸推广应用,在公交车、救护车上安装移动监控抓拍设备,以加大对占用公交车站违法停车、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目前,警方已在公交车、救护车上安装完毕180套移动监控抓拍设备,其中公交车150套,救护车30套,基本覆盖了城区的主要道路。根据线路覆盖、交通拥堵程度、占用公交车站违法现象多少等因素,初步选择86路、842路、436路、101路、27路、68路、116路、892路、846路、437路、950路、931路、671路、791路、L15路等15条公交线路共150部公交车(路线路图见附表)。 抓拍系统由抓拍按钮、抓拍主机、传输模块组成。发现违法行为后,抓拍人按一下按钮,主机自动对录像进行分析,获取按钮触发前后10张图片,连同GPS信息等相关信息通过4G传输至交警支队,由支队审核人员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证据规格、能够证实相关的违法行为的,生成正式交通违法信息。 【处罚标准】 依据现行规定,占用公交车站违法停车罚款100元,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罚款100元,记3分。 明年1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正案,对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停车的,做出了更加细化的规定: (一)在允许临时停车的道路上停放车辆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或者造成了交通阻塞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二)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三)在交叉路口、公共汽车站、网状线区域停车的,处以四百元罚款; (四)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时段停车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五)在桥梁、隧道、城市快速路上停车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二倍的罚款。 【交警提示】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是任何车辆驾驶人的法定义务。公交车、救护车与其他社会车辆一样,纳入交警交通执法范围,一旦发现公交车、未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也依法核实处理。《傅成快.郭悦》 中国传媒联盟 纠错QQ:2230587892 (责任编辑:梦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