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福建站 讯:为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春运期间,翔安分局交警大队持续加强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2015年2月8日9时30分,翔安隧道春运公安交通执法服务站盘查过往车辆时,查获闽DZ15**号客车驾驶人刘某持李某驾驶证进行登记。经查,闽DZ**号旅游客车所有人为厦门市**旅游运输有限公司,载客前住泉州石狮市,驾驶人刘某(男,河南籍,身份证号:41272319700925****)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其行为属于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况且该车还是旅游客运车辆,车上还载有乘客16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民警随即让车上16名旅客下车,并将刘某带至到翔安分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其处罚,有效的消除了一起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详见翔安图片新闻) 2015年2月8日9时33分,同安云洋春运公安交通执法服务站盘查过往车辆时,查获闽DY88**号客车驾驶人张某持李某驾驶证进行登记。经查,闽DY88**号旅游客车所有人为厦门市玖玖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载客前往同安野山谷,驾驶人张某(男,河南籍,驾驶证号:41022219830919****,准驾车型:B2)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汽车。(已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本文源自:中国传媒联盟 纠错QQ:2230587892 (责任编辑:梦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