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联盟 讯: 一、背景:以往交通事故发生后,从前期的事故出警、现场勘查到后期的责任认定、赔偿调解均由一个民警全程处理,由于事故警情量大,任务繁重,加之基层警力不足,经常出现当事群众找不到经办民警、找到民警后长时间等待、进入调解后多头跑、成功率低等问题,而且由于民警大量时间用于接待群众、赔偿调解上,导致一些重伤案件、逃逸案件无法及时有效处置。对此,福建晋江市交管大队立足实际,打破常规,依托辖区交管中队设立事故处理窗口服务大厅,与前期成立的事故快处、调处中心构成“三级调解”新模式,推行交通事故处理窗口化服务,有效解决了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老大难”问题。 二、运作模式 谈大队自主研发了晋江市交通事故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建立交通事故标准化档案,对当天发生的事故进行实时回访,并实现事故处理“三级调解”无缝对接。“一级”事故快处中心,实现快速调解。对于车损或人员轻微受伤造成损失2000元以下的事故,当事各方无需报警,直接拍照撤离现场,前往快处中心处理,事故调解、赔偿基本当天就能全部解决,解决事故约占总量的60%以上。 “二级”事故服务窗口,实现便民调解。对于人员受伤需住院观察治疗的事故,中队民警对案件进行跟踪、及时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并移交中队事故服务窗口,由服务窗口组织调解、保险理赔等相关事宜,切实做到方便群众、高效处理,解决事故约占总量的30%左右;“三级”事故调处中心,实现多元调解。调处中心整合了交警、法院、司法、保险、医疗等资源,提供多元调解、保险理赔、民事诉讼、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务。对于案情复杂、事实不清、存在争议等“疑难”案件以及人员死亡案件,经办民警取证、跟踪、责任认定后,移交调处中心处理,由调处中心组织调解、赔偿,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直接进入司法诉讼程序,所有事故将在这一环节得到妥善解决。 三、取得成效 ( 一)是方便群众。通过推行交通事故处理窗口化,实行接待、调解人员坐班制,实行电话回访专人责任制,落实首问负责制,解决了当事群众人难找,事难办的烦恼。群众不管什么时候需要协调解决事故发生后的所有事情都能找得到人、办得了事。 (二)是解放警力。以前交通事故处理的调解部分占了民警工作时间的50%以上,新模式的推行,将经办民警从事故处理繁琐的接待和调解工作中解放出来,有了较多精力集中用于疑难案件办理、逃逸案件侦破、事故预防等,使得事故处理走向专业化。大队实行新模式后,各辖区中队的死亡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破案率一直保持100%,重伤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率保持95%以上。 (三)是提高办案效率。通过对事故分类处置,大幅提高办案效率,基本实现了车损、轻微伤事故当日解决60%,三天内全部达成协议的良好效果。这是以前事故处理效率的3—4倍。 (四)是降低廉政风险。通过事故信息管理系统,使交通事故处理按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运作,严格落实了习总书记对于政法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的要求,群众再也不用因为交通事故的处理问题到处找关系、托人情了,这从制度上保障了群众利益、降低民警的廉政风险。(黄友恭 王文士、蒋巧玲 报道) (责任编辑:梦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