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审案 检察长出庭公诉
四川绵阳: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审理44人涉恶案件 中国传媒联盟 讯(胡玲敏 杨海泉 刘聪 李旭 特约记者 赵银熙 文/图)“我代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起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上图:庭审现场一角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3月25日上午,由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肖某某、张某某等44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在涪城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公开审理。涪城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智君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依法支持公诉,涪城区法院院长唐光荣担任审判长审案。 上图:涪城检察院检察长王智君出庭公诉 公诉机关涪城区检察院起诉指控,肖某某、张某某为同一公司股东,2017年底,因公司经营问题,两人产生矛盾,遂先后邀约40余人于绵阳市三江大坝上持械打架斗殴,并造成路过的两辆汽车受损。该案多名被告人均系无业人员,平时主要以暴力威胁方式帮人收账、“扎场子”为生,且涉嫌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及其他聚众斗殴的犯罪事实。该案涉及人员多,犯罪活动以暴力型犯罪为主,社会影响恶劣,定性为恶势力犯罪。 上图:涪城法院院长唐光荣担任审判长审案 此案系涪城区首例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履行审判、检察职责的案件。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是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作为入额法官、检察官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要求和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具体体现,必将进一步增强法检“两长”的办案亲历性,有效提升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的工作责任感和办案潜能,推动法官、检察官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全面激发司法体制改革内生动力。同时,也是涪城法检两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使命担当的良好诠释。 该案由于案情复杂、涉案被告人多,预计庭审时间5天左右。为让社会各界更广泛了解、监督法检两院工作,增强司法公开力度和公信力,涪城法院邀请了11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涉案被告人的亲属和社会各界人士100余人到场旁听案件审理。 (责任编辑:海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