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新闻发布会场一角 上图:熊妮娜通报涪城检察院未检工作 上图:受邀单位有关领导、新闻媒体记者、未检干警等参加会议 中国传媒联盟 讯(王苏 熊妮娜 特约记者 赵银熙 文/图)今(18)日下午,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特邀请涪城区委政法委、区妇联、区教体局等单位相关领导和四川法制报等驻绵及绵阳日报等市级主流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未检工作开展情况、特色亮点,座谈交流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共同探讨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 记者从涪城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熊妮娜对该院未检工作的通报中获悉,涪城区检察院在未检工作中,以“爱心、关心、耐心、信心、恒心”的“五心”工作理念,铺筑起了“爱的回归线”,实现了未检工作“办案专业化、资源社会化、制度机制规范化”的未检工作“三化”目标。 “涪城模式”,铺筑“爱的回归线”。 自2011年底,涪城区检察院在绵阳全市检察机关率先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以来,先后与西南科技大学专家、绵阳市婚姻家庭教育促进会志愿者成立了以“爱心、关心、耐心、信心、恒心”为工作理念的“心港湾”团队,将“五心”理念贯穿于案前、案中、案后,合力与家庭共寻挽救孩子之策、与学校共建帮教失足在校生返校、与企业共扶涉罪未成年就业。“心港湾”团队立足办案,创新机制、主动作为,成功打造了“办案专业化、资源社会化、制度机制规范化”的未检工作“涪城模式”, 用“心”铺筑起了“爱的回归线”。 刚柔并举,传递检察温度。涪城区检察院一方面在工作理念上关注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依法依规强化“少捕、慎诉、少监禁”工作力度。近3年来未成年人诉前非羁押率平均为72.64%;另一方面注重“双向保护”,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同时重视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和救济,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件35人,对其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 夯实基础,未检工作实现“三化”。为更好贯彻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特别程序,涪城区检察院从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在场、犯罪记录封存、心理疏导、犯罪预防等方面构建起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工作制度,强化对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特殊关注和保护。建立了127人组成的“合适成年人库”,为200余名未委托律师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对10余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开展了心理矫治,未检工作实现了“办案专业化、资源社会化、制度机制规范化”。 聚焦预防,重点工作持续推进。 涪城区检察院在未检工作中突出重点聚焦预防,自2016年5月正式启动“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以来,相继开展了“让爱与法同行”“以青春的名义宣誓”“阳光温暖会”“巡回法庭进校园”等不同形式的巡讲活动,结合宪法日、禁毒日、寒暑假前夕等重要节点,开展禁毒、预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题教育。仅2017年内就先后深入到辖区内绵阳中学等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2场次。 爱心守护,关注特殊家庭孩子成长。涪城区检察院立足司法职能,开展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司法关爱与维权工作。分别针对留守学生、职业技术学校中的藏区和彝区“9+3”学生等不同的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发挥职能优势,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开展司法关爱和维权工作。主动关心特殊群体和特殊家庭孩子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变化,开展结对子、献爱心等关爱活动,使他们能够得到更多关爱。 联动协作,推进社会化体系建设。涪城区检察院与绵阳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基地共同建立“特殊观护基地”,大力联动协作,寻求能够提供食宿和帮教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合作,落实社会帮教。 2017年,依托社会观护体系,对20余名取保候审的涉罪未成年人落实了帮教措施,对10名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落实监督考察措施。同时在该基地建立涪城区青少年法治教育体验场所,创新未成年在校生法治教育模式,有效提高在校学生法治教育的覆盖面。 (责任编辑:梦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