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控申科科长将救助金送到被害人苗某的母亲手中 中国传媒联盟 讯(李晓玲 赵银熙 文/图)“感谢党和政府的关心,感谢市检察院的关心和帮助,在最困难的时候给了我们及时帮助,……。”昨(16)日上午,记者从四川省江油市检察院获悉,该院控申科干警近日专程前往该市马角坝镇岳村、二郎庙镇二青社区和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给文某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及其亲属王某某等3人送去国家司法救助金22000元,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及检察机关的深切关怀。 据江油市检察院控申科科长介绍,2016年2月29日15时许,文某饮酒后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交通肇事,造成被害人王某某轻伤一级,苗某某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被害人王某某因交通事故受刺激精神失常无法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生活十分困难,自此一直跟随其妹妹生活;该案另一名被害人苗某某的死亡,其妻子唐某某受到刺激后精神失常,生活无法自理,已由其姐姐接回三台县生活;苗某某的母亲苗云辉已90岁高龄,一直靠低保生活,因儿子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导致儿媳精神失常,现跟着独身并有残疾的小儿子生活,其生活十分困难。 由于肇事者文某本人身有残疾,家庭贫困,无赔偿能力。江油市检察院获悉此情况后,院党组安排控告申诉科办案干警深入到被害人所在的社区、村委会了解核实情况,并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及时依法依规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王某某等3人申请到22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后,及时赶赴被救助人家中,将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了王某、唐某、苗某手中,解了被害人家庭生活的燃眉之急。 (责任编辑:海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