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通报会场一角 上图:检察长吴长福通报未检工作 上图:市院党组班子成员(前排)听取意见建议 上图:与会者参观未检部门等场所 中国传媒联盟 讯(樊亚 王梦霖 赵银熙 文/图)“全市检察机关在市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不断创新举措,在打击和预防涉及‘校园欺凌’、‘家庭虐待’、‘社会暴力侵害’未成年的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可圈可点。希望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不断创新方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发力,扩大宣传教育范围,在依法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的同时,对未成年犯罪予以依法处理,……” 今(26)日,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开放日”暨“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情况通报会”,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市妇联、共青团绵阳市委、市教委、市关工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新闻媒体记者走进市检察院,参观检察机关办案区、未检工作区、司法鉴定中心等场所,感受检察机关履行职能职责。该市市院全体党组成员和未检、政治处等部门负责人,“零距离”听取与会代表委员、职能部门负责人、新闻媒体记者对全市未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该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佼主持通报会,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长福作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通报。 吴长福在情况通报中说:近年来,绵阳全市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在市级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着力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周年座谈会议精神,以专业化、规范化和机构建设为抓手,以配套体系建设为支撑,以过硬队伍建设为保障,以“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为契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体系化建设,有力有效提升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质量和效果。 贯彻“少年司法”理念 切实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 2014年4月以来,绵阳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10件359人,批准逮捕133件222人,对13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捕率达38.7%。受理审查起诉420件778人,提起公诉304件542人,对103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94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诉率为25%。在最大限度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同时,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总数持续下降。 特别是近3年来,绵阳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总数下降55%,未检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推进法治、平安绵阳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依法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的保护原则,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二是贯彻双向保护原则,最大限度救助涉案未成年被害人;三是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益 加强专业化建设 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 2016年以来,绵阳全市检察机关未检专门机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工作模式不断完善,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 一是稳步推进专门机构建设,通过建立专门机构和专门办案组,落实“专人专办”及“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切实将未成年人特别程序规定融入实际办案;二是积极落实办案区建设,2016年上半年,积极落实未检专门办案区建设,市检察院率先在办公楼设置专门区域,精心打造120平米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区”,引入符合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点和教育程度相适应的人性化工作和管理模式,设置了单独讯(询)问、圆桌听证、亲情宣告、心理咨询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讯(询)问室、听证宣告室、心理疏导室等专门场所;三是以专业团队建设和品牌效应,推动未检工作专业化发展,市检察院建立了“1+N”精准帮扶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团队,该项工作依托西科大、绵阳师院等高校,在市妇联、市关工委的强力支持下,由专家和志愿者对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未成年人被害人进行“1+N”(一名专家加N名志愿者)心理疏导; “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 搭建预防长效机制 近年来,绵阳全市检察机关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和使命意识,多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开展未检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出共同关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一是市县两级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谋划,2016年未检工作创建发展30周年之际,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市检察院精心规划部署,两级检察院同步展开宣传,以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二是多方位开展“法治进校园”等预防活动,借力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预防工作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下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作出了具体全面细致的部署和强有力的落实推进,在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周年”宣传活动中,市县(区)检察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互联网、通过新闻发布等形式集中推送宣传,讲好未检故事,向社会生动展现未检干警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三是多角度确定活动主题,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讲,针对不同年龄、学龄阶段的未成年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同时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特别是法定代理人对未成年人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了“家长课堂”、“隔代家长学校”等法治宣讲,受到学校、社区、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四是加强“检校共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互联网+未检”等多种宣传模式,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全市以6个“警示教育基地”为依托,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小小检察官体验活动”、“模拟法庭”等多样化的预防教育,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播放微电影和专题片,让其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市检察院、涪城区检察院与绵阳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达成共建协议,涪城区检察院建立了辖区青少年法治教育体验基地,开展体验式“阳光播种”法治互动教育,将法治阳光的种子播种到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游仙区检察院建成了“游仙青少年帮护基地”,建立了微信公众号“游仙青少年之家”,帮护基地设置了“法制走廊”、“模拟法庭”、“学习座谈室”等,对外开放,定期组织在校学生参观、模拟法庭以及法制小课堂,并组织涉案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集中学习、座谈。 吴长福表示,绵阳“两级”检察院党组和未检部门,将秉持曹建明检察长对未检工作作出的“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不仅可以大有作为,而且一定可以走在全国政法机关的最前列”的重要批示,并以此为动力,振奋精神,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全面落实未检案件“专人专办”,完善未检工作配套机制体系,不断强化未检品牌团队打造,助推未检工作取得新发展,推动未检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中国传媒联盟 纠错QQ/微信:2230587892 (责任编辑:海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