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常魁星 通讯员 何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近年来,我国加速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全国各地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到面、逐步启动、成效初显,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推进垃圾分类取得积极进展。从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做好垃圾分类,应该从理念、制度、政府、市场等方面打好“组合拳”。 树立科学理念是做好垃圾分类的前提基础 科学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科学理念能够指导人们的行动,激发人们的潜力,为实践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理论支撑。要实行垃圾分类意识入脑、入心,就要坚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垃圾的产生不仅与经济发展有关,也与社会文化环境密切相关。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使垃圾分类为人们所熟知、深知,要开展广泛的教育引导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必要性,要请有关专家详尽讲解垃圾分类的方法,通过专业人员对垃圾分类知识的讲解,让大家在实践中学会如何分类垃圾。同时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垃圾分类的参与者。 完善制度建设是实行垃圾分类的根本保障 做好垃圾分类,是一场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生活习惯的变革。要实现这样变革,就必须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法治约束。习近平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要加强源头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制度创新,努力从根本上扭转环境质量恶化趋势。”没有具体的、可操作的规范和制度,垃圾分类将无法付诸行动,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制度,使垃圾分类理念切实转化为垃圾分类实践。 政府宏观调控是实行垃圾分类的核心驱动 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的民生工程,涉及政府、企业、社区、居民等多方主体,包括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多个环节,需要协力推进。在缺乏外部制约的条件下,垃圾不分类容易成为一种毫无成本的行为,个体可以享受垃圾不分类带来的全部收益。完全市场条件下的垃圾分类行为难以形成,因而需要借助政府宏观调控对垃圾分类行为进行引导。政府通过立法、行政处罚、监督、强制收费等措施,从而构建社会秩序、形成规范。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政府要为垃圾的投放、回收,配设大量的基础设施,以保障垃圾分类的施行。政府要紧紧抓住利益驱动这个关键机制结合自下而上的参与,最终实现垃圾分类从行政驱动到利益驱动,再到文化驱动的转变。 市场微观调节是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抓手 做好垃圾分类要综合运用各种政策进行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微观调节作用。要构建完善的市场化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即垃圾分类回收—运输清理—资源再利用。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资金技术实力、产业带动力和辐射力的资源化企业,打造一批一体化、规模化水平较高的垃圾分类回收产业体系,体系内各主体之间要按市场化原则进行商业交易,政府更多要发挥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 在新时代,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要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方法论,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把复杂问题简单化,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打造天蓝、山绿、水美的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海诺) |